“淫丧天香楼”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十三回中的原有情节,后来被曹雪芹删除。畸笏叟在这一回回末有朱批:“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应为“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甲戌本”十三回回末亦有朱笔眉批:“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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