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清真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这在解放前是一个以牧业为主的三等县。当地回族穆斯林租种王爷的土地,收获的粮食要交给王爷一半;农闲时,他们就到集镇做些小生意,勉强维持生计。由于不堪忍受封建制度的压榨剥削,所以当时全县只有回民34户,168人,并有小清真寺1座。他们虽和当地的维吾尔族穆斯林杂居,但一般分别在各自的清真寺进行宗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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