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联审小组赣股(1996)09号文批准,在中外合资“新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整体改组的基础上,由江西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香港)巍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金世纪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冶金供销公司作为发起人,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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