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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í mǎ xiāng

尼玛乡

  • 拼音ní mǎ xiāng
  • 注音ㄋㄧˊ ㄇㄚˇ ㄒㄧㄤ
  • 词语解释

    尼玛乡[ ní mǎ xiāng ]

    那曲市色尼区辖乡。“尼玛”系藏语,意为“太阳”。1975年建尼玛公社,1983年改乡。乡政府、乡人大驻伯古塘,位于区政府正东130公里处。面积769平方公里,人口0.33万。大部分村不通公路。以牧业为主,牧养牦牛、羊、黄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