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南北朝 时,士兵及其家属的户籍属于军府,称为“军户”。入军户后,世代为兵,社会地位低下。
东晋、南北朝时,士兵及其家属的户籍属于军府,称为“军户”。入军户后,世代为兵,社会地位低下。
元、明、清亦有军户,但制度稍异。《宋书·武帝纪》:“吏身可赐爵一级,军户免为平民。”《元史·兵志一》:“诸军户投充诸侯王怯怜口、人匠,或託为别户以避其役者,復令为军。”《清会典·户部五·尚书侍郎职掌》:“凡户之别,有民户,有军户,有匠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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