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都市调整龙泉驿区等15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24号):撤销雾山乡、鹤鸣乡,设立鹤鸣镇,以原雾山乡和原鹤鸣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鹤鸣镇的行政区域,鹤鸣镇人民政府驻川王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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