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环境保护局(简称市环保局)是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省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06]6号)和市编委《关于印发江门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方案的通知》(江机编[2006]6号)精神,江门市环境保护局设置环境监察科(加挂江门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牌子)。廖辉文为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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