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22日,厦门市公安局在民国路51号(现新华路43号)成立。市公安局成立后,设置了秘书科、人事科、治安行政科、社会科、保安科、司法科等。同年10月,先后成立了思明、开元、厦港、鼓浪屿、禾山、水上等6个分局及16个派出所。当时计有机关干警、勤杂人员及公安武装战士227人,各分局、派出所干警342人,总计5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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