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于1984年6月1日设立的受理海事案件的专门法院,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海事法院之一,辖区为广东全省海域及通海的内河可航水域,包括其岸带和各港口。全院现有人员87人,其中博士3人,硕士60人,占总人数的72.4%,大学本科学历19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4.3%。
欢迎使用别助学词语词典!我们专注于汉语词语、成语、近义词、反义词的查询与学习。词库丰富,查询快速,是您提升汉语水平的得力助手。如有任何问题,欢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