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出版书籍的统称。时称诏书。上盖天王金印及刊印旨准两字才能颁行。后代学者称太平天国官书,或印书。咸丰三年(一八五三)太平天国建都天京(今江苏南京)后,建立旨准颁行诏书总目制,即将各部印书编为目录,列于每部印书卷首。太平天国印书后期也有不列入旨准颁行诏书总目的,但必须经天王旨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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