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族哈节,又称“唱哈节”,所谓“哈”或“唱哈”即唱歌的意思,是流行于广西京族居住地区的传统节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京族哈节的日期各地不同,万尾、巫头二岛为农历六月初十,山心岛为农历八月初十,海边的一些村落则在正月二十五日。虽日期各异,但节日的形式与内容基本相同。各地都有专门用于哈节活动的建筑物——哈亭。京族哈节活动由祭祖、乡饮、社交、娱乐等内容组成。2006年5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申报的京族哈节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类别:民俗;编号: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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