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妍堂”商标最早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乔旭东于2003年10月28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行业服务行业(44类别)2006年2月28日注册公告。商标专用权限期为2006年2月28日至2016年2月27日。 核准适用范围为:美容院;按摩;蒸汽浴;理发店;公共卫生浴;纹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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