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1〕144号)和《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01〕27号)的有关规定,保留徐州市规划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2018年12月,机构改革不再保留徐州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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